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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台记者黄俊报道:从2009年呼和浩特市房地产开发企业年会上,记者获悉,呼和浩特市有15家房地产开发企业被评为2007~2008年度诚信企业。
这15家房地产诚信企业是:内蒙古巨华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内蒙古奈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内蒙古龙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内蒙古名都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呼和浩特市富邦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沙舟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雅世春华置业有限责任公司、呼和浩特锦官置业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金宇置地有限公司、内蒙古金隅置地投资有限公司、内蒙古澳华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蓝泽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内蒙古佳地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呼和浩特金川兰太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内蒙古东达蒙古王置业有限公司。
据了解,15家房地产企业之所以被评为诚信企业是因为:保证商品房销售手续合法;保证商品房质量合格;保证商品房广告真实合法;保证商品房买卖合同条款平等合法;保证按约定期交房;保证商品房面积误差符合规定;保证按照规定期限办理房地产权证;保证前期物业管理到位;积极贯彻国六条精神开发建设;信用状况良好,近3年没有不良记录;积极参加住宅性能认定工作;维护消费者权益;积极参与社会公益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