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达集团名列第二批国家林业重点龙头企业公示名单

发布时间:2016-0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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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月10日,国家林业局发展规划与资金管理司在国家林业局网站公示了第二批国家林业重点龙头企业拟认定名单,内蒙古共有东达蒙古王集团等五家企业名列其中。
    根据《国家林业重点龙头企业推选和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在各省级林业主管部门及内蒙古、吉林、黑龙江、大兴安岭森工(林业)集团公司、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林业局和有关中央企业推荐的基础上,经专家评审,在全国拟认定167家企业为第二批国家林业重点龙头企业。
    据悉,成为国家级林业重点龙头企业须具备十个方面的条件:一是企业规模应位居国内同行业前列;经营指标达到规定标准;二是企业生产、加工、销售各环节利益联结机制健全,产加销有机结合,能规模性带动地区经济发展,企业吸引和带动农户的数量位居国内前列; 三是企业主营产品在国内具有一定竞争力,产销衔接良好,产品质量和科技含量居国内同行业先进水平;企业营销网络健全,市场占有率高。四是企业财务指标优良;五是诚信守法和诚信经营;六是具有可持续发展能力,企业技术装备达国内先进水平,能及时推广应用新品种、新技术等,具有较强的产品研发能力;七是资源综合利用和环境保护水平位居国内同行业前列;八是包括林副产品批发市场在内的林产品专业市场产权清晰,基础设施较好,配套齐全,管理和运行规范;九是要求应为省级林业龙头企业;十是具有创新型与外向型条件。经选定的重点龙头企业可享受多项国家优惠和扶持政策。
(北石)